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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是企业正常开展生产活动的前提。为加强企业疫情防控,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广大职工健康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现向全市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卸货点就是风险点、货运司乘人员就是风险源”的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防控体系,定人定岗定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货车专管员。


二、加强货车闭环管理

有货运需求的企业,请通过“港城防疫”中“货车申报系统”申领“货物运输通行码”,并落实货车及司乘人员全程闭环管控。重点地区货运车辆进入卡口后,企业需派专人接送,实现卡口—企业—卡口的全程监督管控。所有货运车辆到达企业后,门岗需严格查验,在企业内部作业期间做到“即装即卸即停即走”,作业完毕,立即对货车及司乘人员所涉区域进行消毒,并派专人护送车辆至卡口,确保全程闭环管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执行)


三、规范日常防控措施

做好企业入口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环境日常消杀、防护物资储备等常态化防控工作。进口货物执行“先检测、后消杀、再入库”。邮件快递集中存放,做好消杀。


四、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业务工作,减少人员往来。如确需接待苏州市以外来访人员的,请及时报告,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企业员工非必要不离开张家港,确需离开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区镇(街道)报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风雨同舟、同向而行,尽最大努力维护港城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共同筑牢港城疫情坚固防线。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4月5日


关于近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典型案例的通报

案例1:

2022年4月4日,朱某驾驶货车(沪EL3522)从上海运送货物至苏州悦家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东环店。货车抵达该店后,该店未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擅自让司机下车帮助卸货并允许司机外出购物,存在新冠肺炎传播风险。

依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8号通告》以及《苏园区防控企导组〔2022〕9号》《苏园区防控企导组〔202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暂停苏州悦家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东环店申领货物运输临时通行证15天,责令其停业整顿15天,并永久停发货车(沪EL3522)及货车所属企业上海快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物运输临时通行证。


案例2:

2022年4月1日,张家港市某焊接器材企业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疏于管理,两名司乘人员随意进入公司门卫、仓库、厕所等场所,与多名员工直接接触,存在新冠肺炎传播风险。

该企业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并移出物流货运“白名单”。


案例3:

2022年3月31日,苏州高新区货运物流防疫专班在检查中发现某彩印公司作为“苏高新货运码”的申领单位,未严格履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和装卸货过程疏于管理。

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物流运输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规作业,并暂停该公司申领“苏高新货运码”7天。


更多张家港疫情防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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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张家港市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张家港市关于发布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防疫规定的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张家港市关于清明祭扫有关事项的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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